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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華語教研中心】淡江大學辦理106年選送華語教師赴日本大阪中華學校任教第106TK1JP號通告

任教國家:日本

合作學校:大阪中華學校

負責人名銜:校長 陳雪霞

擬聘教師數:1名

教師資格:

1. 具中華民國籍, 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並符合以下條件者:

(1) 具有 教育部對外華語學 教育部對外華語學 教育部對外華語學 教育部對外華語學 能力證書 。

(2)或於我國立案之公私大學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外校院畢業,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,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,並具有一年以上對外華語教學經驗。

2. 具備中小學教師資格尤佳。

3. 略諳日語 者 、教授過日本人經驗尤佳 。

聘期起迄:106年4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

※待遇等詳細說明,請下載附件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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