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華語教研中心】教育部106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任教第106010A號通告
任教國家:波蘭
合作學校:華沙大學漢學系
負責人名銜:Dr. Malgorzata Religa Head of the Chinese Studies Department of the University of Warsaw
擬聘教師數:教學助理 1名
教師資格: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(請附證明影本),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(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):
(1)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。
(2)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,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90 小時以上課程,獲有證書。
2. 學業優異、性格開朗積極、適應能力強。
聘期起迄:
10 6年 10月1日起至 107 年6月30日止。(以校方實際要求日期為主)
(*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,逾期註銷獲聘資格。 )
申請截止日期:106 年 5 月 31日(以郵戳為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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